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哪些责任
一、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哪些责任
1、二手房出卖人违约责任有:
(1)支付违约金,在出卖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因出卖人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买受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或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出卖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行为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
1、: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
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
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在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应该在二者中选择一个比较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
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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