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有哪些适用情形
一、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的适用情形
1、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有哪些的适用情形的详情如下:
(1)没有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 (2)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的;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屋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2、法律依据:
《》第五百七十七条: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履行债务的,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不法行为人在将来慎重行事,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作为的行为,就是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某些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对于那些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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