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常见情况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常见情况
咱们来说说几个常见的违约行为吧:
1.卖家把房子卖给第三方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时法律会保护原买家的权益,你可以起诉他让他继续执行合同;
2.卖家卖完房子后觉得卖亏了,要求加钱才能过户;
3.卖家后悔卖房,想取消交易,但如果买之前就知道房子还有其他人,未经他们同意就买了,那么在其他人要求时,可能会支持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19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房管局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吗
为了确保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我们建议您采用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所提供的标准版。
在这份合同中,应当详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明确买卖双方的个人身份信息;其次,对交易房屋的具体状况进行详尽描述;第三,对于房款以及各类相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也需要作出清晰规定;最后,确定好办理备案手续、产权转移以及交房等各个环节所需的时间节点。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笠补充协议有矢公平.可以消出补充协意吗
若购房合同中的补充协议存在不合规之处,则该协议应被撤回。
自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倘若存在任何显失公允之条款,您可与对方共同协商,对合同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若对方明确表示反对更改原定协议条款,那么相关事宜将依旧按照原有合同约定予以履行。
倘若此种情况属于重大误解,即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合同条款明显呈现出不公正现象,或是对方采取欺骗、威胁或借助他人之力等手段,违背了合同订立时的真实意愿,此时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或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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