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者要求押金不退还违约金,合理吗
一、租房者要求押金不退还违约金,合理吗
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倘若未成年子女尚未年满两岁,那么往往倾向于将赋予其母亲,除非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母亲无法承担责任的特殊情形。
若子女已经超过两岁,法院将会对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子女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成长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决定监护权的最终归属。
在做出裁决的过程中,法院亦会充分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特别是当子女达到一定年龄且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时,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不到一年,房东不退房租合法吗
关于应退还租金的常规情形,若房东未能退还,承租人有权诉诸法律途径寻求权益保护。
在与房东订立房产租赁协议之前,租户需充分注意相关细节条款,并要求将该项事宜详尽罗列于合同中。
倘若房东延迟或未按照租赁结束后的时间归还押金,在租户提出退还押金要求之外,根据合同约定,房东同时需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及资金收益损失。
合同尚未到期而租户单方面要求解约的行为构成违约,房东依据合同约定扣除一部分租金作为违约金实属合法合规。
若房东所扣除的租金严重超过了合同约额,租户可依法提起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或者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要求履行,都必须承担持续履行、采取适当弥补措施或者赔偿相应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亦指出,当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未打算履行合同义务或者通过自身行动表达出此意愿,另一方可选择在合约履行期结束前,向该方索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上面甲方签名签的是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若租赁合约并无盖印章,仅有签署人的亲笔签名,只要协议内容未触犯任何法律规定,依然具有法律效益。
依据相关,签署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进行签约,则在所有签署人一致签署、盖章或按下手印时,合同即刻成立。
在此过程之前,如果一方签署人已完成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已接收,那么即便尚未签订盖章手续,此份合同已然生效。
根据法律程序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即刻拥有法律效应,但若有具体法律规定或签署双方另行商定,则以另行规定为准。
对于需要经过审阅、核准等法定审批手续的合同时,则需依循上述审查程序。
某未履行审批手续而对合同生效产生影响时,此种情况不会对合同中的履行审批等责任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产生影响。
相应地,如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其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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