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合同成立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当合同订立后且发生违约事件时,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已依法设立的合同,对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
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所应负有的义务,原则上不宜擅自改变或解除已经达成的合法协议。
凡依法签订并生效的合同,都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充分保护。
若有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瑕疵,那么他/她就需要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赔偿相关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中应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违约责任的承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其义务,以保证协议的承诺得以实现;其次,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修复已经造成的损害后果;最后,如因违约行为给相对方带来经济损失,应根据具体情节,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这部分赔偿数额应不高于由违约行为引发的实际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
在此过程中,还需注意的是,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导致的最大损失范围。
三、是否要导致违约责任
在合同领域,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可能会产生违约责任问题;换言之,当当事人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其履行行为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即构成了违约行为。
面对这样的情况,违约者应当承受继续履约、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甚至是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终止之后,各方当事人都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商业惯例履行通知、协助以及保守秘密等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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