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离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解决方案:
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A4 纸打印。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其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
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法条: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小编总结: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对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等,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应当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当事人在办理公证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公证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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