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离婚需要暂住证吗
一、外地人在上海离婚需要暂住证吗
外地人在上海离婚是否需要暂住证,需分情况来看:
若选择协议离婚,是不能在上海办理的,也就不存在需要暂住证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若选择诉讼离婚,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相关明(类似暂住证作用)。如果被告在上海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原告需要提供被告在上海的居住证明,用以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上海。居住证明可以是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等能证明居住情况的材料。法院会根据这些材料来确定是否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总之,外地人在上海诉讼离婚时,若涉及到证明被告居住情况以确定管辖法院,可能需要相应居住类证明材料。
二、网上现在能离婚吗
目前在网上可以进行部分离婚相关程序,但不能完全在网上办理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需要先进行离婚登记申请。部分地区可以通过当地指定的政务服务网或者手机APP等网络平台进行预约登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但后续仍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共同前往领取。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等问题存在争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一些程序性事项如立案、提交证据等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操作,但等重要环节,一般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法院批准。
总之,离婚虽可借助网络完成部分程序,但关键环节仍需当事人到场办理。
三、在老家离婚在外面可以离吗
可以在外面办理离婚,但要分情况来看:
一是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是在老家,想要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一般不能在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情况则有所不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若符合上述关于诉讼离婚的管辖规定,即使是在老家办理的,也可以在外面,即符合条件的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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