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准离婚
一、哪些情况不准离婚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通常不准离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在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因为此时女方身体和心理都处于较为脆弱的状态,需要特殊的关怀和照顾。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比如女方怀孕是与他人通奸所致等特殊情形。
二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考虑到军人肩负的特殊使命和职责。所谓重大过错,一般包括或者与他人、实施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三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维护司法秩序和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
二、后多长时间才能离婚呢
结婚后随时都可以提出离婚,不过在具体程序和限制上存在不同情况。
如果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是,则没有时间限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另外,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总之,结婚后从法律程序上不存在必须经过特定时长才能离婚的规定,但不同方式和情形有相应要求。
三、离婚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吗
离婚能否在异地民政局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通常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一般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异地办理。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协议离婚一般需前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而诉讼离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在异地通过法院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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