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算按份共有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算按份共有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一般不算按份共有,而是共同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法律规定来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房产原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加名这一行为,通常可视为房产所有权人对另一方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份额的情况下,该房产就转变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共有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分份额地共同管理、使用和处分该房产。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加名时,通过书面协议等明确约定了各自对房产享有的份额,比如一方占60%,另一方占40%,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综上,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是否算按份共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份额约定。
二、死亡可以继承吗
死亡抚恤金非婚生子女有权获得。具体分析如下:
(一)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平等的,在继承等方面不应受到歧视,这是基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以及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维护。
(二)死亡抚恤金虽不属于遗产范畴,但在分配时通常参照的相关规定。抚恤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抚慰和经济补偿,旨在缓解因死者离世给其家庭带来的经济困难等问题。非婚生子女作为死者的亲生子女,属于近亲属范围。
(三)在具体分配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对死者的经济依赖程度等。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与其他婚生子女等近亲属共同参与抚恤金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得相应份额。总之,非婚生子女在死亡抚恤金分配上有合法权益。
三、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需要具体分析。
若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屋,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无疑属于其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其婚前个人行为和财产投入的结果,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
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屋仍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前一方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通常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房屋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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