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方离婚权限有哪些
一、北京男方离婚权限有哪些
在离婚相关事务中,北京男方与女方的权利基本是平等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协议离婚方面:男方有权与女方协商一致,就的分割、子女抚养及探视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前往领取,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方面:若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男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男方在诉讼中有权提出自己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主张和诉求,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
财产分割方面:男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有权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
子女抚养方面:男方有权争取子女的,同时也有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二、怎么申请
在广东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一是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包括、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二是请求权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且双方须是合法夫妻关系。
申请程序如下:
1. 提起时间:若为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若为诉讼离婚,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符合法定情形且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过错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 准备证据: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相关证明材料、家庭暴力的伤情鉴定、报警记录等。
3. 提出申请:在符合条件和规定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请求赔偿的具体金额和事实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离婚犹豫期新规定有哪些
离婚犹豫期即离婚冷静期,相关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适用范围。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即夫妻双方,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情况。对于诉讼离婚,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
二是时间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设立目的。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障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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