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明确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主体的职责和决策程序,例如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等重大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
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共有部分的使用、维护等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业主的决定,不得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二、民法典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明确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为业主自治奠定了基础,使业主能够对小区事务进行管理。
2.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范围,如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同时,明确了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一般事项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重大事项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是业主自治的决策机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等日常事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定等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民法典关于噪音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噪音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相邻关系方面,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以免对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造成噪音污染等不利影响。因噪音污染等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居住环境方面,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果因经营活动产生噪音等影响邻居生活的,邻居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
3.物业服务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相关职责导致噪音问题,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