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时间限制吗
一、安置房买卖时间限制吗
安置房买卖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情况。
对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这是为了防止某些人利用安置房进行短期投机性买卖等不当行为,保障安置房用于真正解决安置居民的居住需求等目的。
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动拆迁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种安置房的买卖时间限制可能依据当地的政策、法规或者安置协议而定,可能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但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如满足一定的交房、登记等手续后才可以正常买卖等情况。
二、安置房证明在哪开
安置房证明的开具地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是由政府部门统一安置的,通常可以到负责安置工作的当地政府安置部门(如住建局下属的安置办公室或者当地的指挥部等)开具证明,这些部门掌握着安置房分配的相关资料,能够证明房屋属于安置性质。
若是涉及到农村的安置房,也可能由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村委会对本村的安置情况比较了解,不过这种情况下,可能还需要到乡镇政府的相关部门(如乡镇建设管理部门)进行盖章确认或者备案,以增强证明的效力。
如果是单位安置的职工安置房,可向本单位的后勤部门或者负责住房管理的部门要求开具证明,这些部门有职工住房安置的相关记录。
三、安置房是否为产权房
安置房有的是产权房,有的不是,具体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有产权的情况
1. 如果安置房是通过正规的拆迁安置补偿程序,被安置人依法获得书,那么这种安置房就是产权房。被安置人对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可以自由处分,包括买卖、出租、抵押等。
2. 在一些地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经过一定的手续办理,安置房也可以转化为有产权的房屋。
(二)无产权的情况
1. 有些安置房是因为土地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书,例如土地为集体土地,未经过法定的征收等程序转化为国有土地,这种情况下房屋可能只有居住权而没有完整的产权。
2. 还有些安置房可能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暂时无法取得产权证书,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完全意义上的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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