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不想租给别人了怎么办,租客又不愿意搬走
一、我的房子不想租给别人了怎么办,租客又不愿意搬走
1.房客欠租了就等于违约啦,房东当然能催他缴款;但要是催了还不给,那房东就有权解约。
2.解约前别跟房客大打出手哦。
你们之间签有,所以争执只能算,才有权管,派出所可管不着呢!
3.万一动手动脚把人打坏了,不仅要被,伤者情况严重的话,房东可能还要负上刑事责任,真是得不偿失啊。
所以说,只要房客付清租金,房东就能解约。
如果解约后房客不肯搬走,房东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让法院帮你收回房子。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二、租客损坏房屋赔偿标准
在租赁期间,若出租房内物品出现损毁,业主与租户均有义务确保住房及附带物品、设备设施维持适用且安全的状况:
1. 由于房屋以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自然或合理损耗所引发的问题,租户需立即通知业主进行修复。
业主须在接获租户通知后七日内完成维修工作。
如逾期未修,租户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维修过程中可能会影响到租户的正常使用,此时应适当降低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 若因租户保管不善或不当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受损或故障,租户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若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品损毁,则按公平原则进行赔偿。
判断物品损毁的原因主要看是否为人为损坏。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仅限于个人,若以单位名义租赁房屋并产生纠纷,则不属个人租房纠纷范畴。
此类纠纷通常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第三方或法律机构协助处理。
纠纷往往源于合同条款不够详尽,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各项事宜。
若损坏物品为易耗品,且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则由租户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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