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想把房子卖了离婚怎么判
一、妻子想把房子卖了离婚怎么判
1、在一方当事人在婚前全额出资且领取了房产证的情况下,财产性质可确认为婚前财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姻破裂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同样,若一方在婚前即已全额支付房款,而婚后才获得房产证,这两种情况实质上基本雷同,仅在房产证获取的时间存在差异。
据此判断,此种情况依然被视为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一方,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2、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婚前以其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购房,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根据相关,夫妻一方在婚前签署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婚后则使用来偿还贷款,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离婚时,对于该不动产的处置问题,需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人民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同时未偿还的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房产怎么判
1、若其中一方在前即已全额支付房屋购置费用,且成功获得房产证,此情况便可确认为婚前财产。
在此类情况下,婚前财产应被视为夫妻个人资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形时,另一方不得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反之,如果一方在结婚前所支付的房款总额已经超越了房产总价,但需要等到婚后才能正式获得房产证,那么此类情况与第一种情况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在于房产证获取的时间有所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应当将其认定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形时,另一方也不得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2、若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即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并且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署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婚后则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当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时,在面临离婚的情形时,该不动产的处置方式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依照上述规定无法达成共识,人民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判决,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被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面临离婚的情形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妻子想把房子卖了离婚怎么判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