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起诉离婚对方不来怎么办
一、两年对方不来怎么办
倘若某位当事人在离婚纠纷案中未出席庭审,那么法院则可以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可在被告无故未到场的情形下继续展开案件审理工作,并依据现有的证据以及相关来做出最终裁决。
若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亦可采取拘传措施,以强制被告出席庭审。
若被告既未出席庭审且无任何合理理由解释,那么法院便可依照缺席审判的程序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若原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未能亲自出席庭审,那么法院很可能将此视为原告主动撤销诉讼请求,这就意味着原告需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原告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席庭审,他们仍可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几年离婚怎么判
在中国法律中明确规定,无论夫妻之间分隔时间长达多少年,皆不构成法律上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当前,我国所采用的合法离婚途径主要包括两种:即自愿与通过诉讼离婚。
其中,自愿协议离婚需要由当事人双方在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签署,随后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离婚登记,待经过法定的冷却期之后再次申请发放书方可成立。
而对于诉讼离婚而言,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经由法院依法审理并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应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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