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所有吗
一、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集体所有吗
1、恪守我国相关法规规定, 土地补偿费用将全部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
在这关键环节,村集体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透过召开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之形式,最终决策出费用的具体分配与应用方式;
2、而针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相关补偿费用,它们则会直接归属其相应的所有者们所有,而不必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3、至于安置补偿费用的归属问题,若需进行安置的人员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的,那么安置补助费用便应支付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确保征收土地时能够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补偿,同时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因此下降,并且他们的长远生计也能得到充分保障。
《国有土地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赠予吗
依据相关,土地承包权既能够得以继承,亦能实施赠予。
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指个人或群体公民对由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益,其具体权利内容则需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明确规定。
就农村地区的承包土地而言,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土地承包人所享有的承包收益。
若承包林地的情况下,在承包人离世之后,继承人有资格在事先约定的承包期限内继续享有对该片土地的承包使用权。
倘若土地承包权系通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那么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承包收益,还能在承包期限内继续享有对该片土地的承包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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