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父母钱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一、借父母钱买的房子怎么办
的划分主要基于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首先,当子女尚未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其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为其购房提供部分资金支持,那么这处房产或者所提供的资金便可被视为父母赠予给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与子女婚后的伴侣并无直接关联。
若子女已经组建家庭,其父母再次为他们购买房产或者为其购房提供部分资金支持,那么这处房产或者所提供的资金便可被视为父母赠予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作为进行合理分割。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应该怎么分配
在进行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形:首先,如若房产系于婚姻缔结前购买,且仅登记了单方姓名,则该房应属于购置方的个人全部资产;其次,如若房产是在婚姻期间所购,并且房产证仅仅记载了单方姓名,但是此笔购房款由购置方的父母全额支付,那么这部分款项可被视为其父母的赠予行为,因此该房产也应属于购置方的个人资产;再次,无论是在婚前抑或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房产证上面同时登记了购置双方的姓名,那就意味着该房属于购置双方的共有资产;最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若购置的房产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而在此期间产权的归属未作变更登记,那么在此情况下,产权人应对另一半在偿还贷款中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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