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里老房子怎么判
一、离婚家里老房子怎么判
1.在一方在婚前支付完全部购房款项并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此项房地产便是其婚前财产。
在此类情况中,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范畴。
因此,当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此份财产进行分配。
如果此房产是在一方婚前支付完所有购房款项后,在婚后才得到房产证的,虽房产证获取时间与前者有所差异,但在性质上仍属于婚前财产。
换言之,在这种情形下,这套房产也仍然属于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私有财产。
同样地,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对此份财产进行索求或分配。
2.在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进行按揭购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情况下,根据相关,夫妻一方在婚前签署不动产,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在婚后则使用来偿还贷款。
若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对于这份不动产的处置将由双方协商决定。
然而,如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人民有权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而未偿还的贷款则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院判怎么判
1.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额购房款的情形
如果某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完全负担了购房款,并成功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这栋房产便被认定为其婚前财产。
在此种情形下,该份婚前财产将作为夫妻中个人的财产对待。
当出现离婚的情况时,另一方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同样,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承受了全部购房款,但在婚后才成功拿到房屋所有权证书。
尽管房产证的获取时间有所延迟,但本质上与第一种情况并无区别,仍然被视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
2.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进行按揭购房,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且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了贷款。
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还款责任,使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发生,该不动产的处置方式将由双方协商决定。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将该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而未偿还的贷款则被视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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