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伙做生意,能不能要求退款
一、我们合伙做生意,能不能要求退款
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退款事宜可经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商议确定。
关于退款的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则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做出判断:首先,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已经完成合同中的主要任务,并得到了另一方对其所完成任务的认可和接受,这将被认定为合同已正式订立且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种情况下,对于提出退款的一方而言,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若非以上情形,那么提出退款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二人合伙做生意,是否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参与合资经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件,作为一般的合伙人,通常会被要求负起全责。
依据现行的规定,常规是由各具资格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组建而成,这些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制的;而则是由普通合伙人与共同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制的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需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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