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离婚时产生的虚债
一、如何证明离婚时产生的虚债
在证明离婚过程中所产生的虚假债务方面,可从借款合同时段的异常性加以论证,亦或是通过知情者的证词提供有力证据;如若配偶在离婚时候有故意制造并试图利用此种来窃取另一半财产,那么被侵害利益一方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当夫妇双方共享的资产进行分配时,人民法亥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过错方较少的份额甚至不予分配;倘若此类虚假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被发现的,受害方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分配已经存在的夫妻共有财产。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认定
离婚诉讼中,对于债务的认定遵循以下原则:
1.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的债务;
2.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虽由单方名义承担,但能证明其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或双方均知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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