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避开财产收费
一、离婚如何避开财产收费
为免于支付分割费,您需在离婚诉求中排除屋产分割请求。
凡已明确要求司法机关对房产进行分割的,均须承担相应的费用。
根据规定,法院仅在财产总额未超20万元时免收额外费用,因此,涉及房产分割的案件通常需要缴纳诉讼费。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可以保全财产吗
1.申请要求。
诉前需于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若人民法院接纳申请且做出保全裁定,申请人于15天内若未起诉,则该裁定自动失效。
诉讼财产保全既可于起诉时提出亦可在起诉后提出。
2.担保规定。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否则驳回其申请。
3.裁定事项。
申请人如欲申请诉前保全,需在48小时内获得人民法院的裁定;此类裁定一经宣布立即生效,申请人如有异议,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并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4.解除条件。
财产保全裁定的有效期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为止;若诉讼过程中需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应及时做出裁定予以解除;若财产保全的原因及条件发生改变,无需继续保全;或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担保;又或者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天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下,均可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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