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冷静期容易离婚吗
一、离婚有冷静期容易离婚吗
依据修订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设立离婚冷静期。
即自男女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算起,在一定期限内(通常设定为30日),各方均保留撤销离婚申请的权利。
此项冷静期制度的初衷在于给予夫妇双方一定的时间去冷静地审视自己的决定,防止因情绪激动或一时冲动而草率作出离婚的决定。
在此期间,若有一方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申请,从而使暂时停止进行。
若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仍坚决要求离婚,则可继续申请办理书。
离婚冷静期并非直接影响离婚难度的因素,其主要作用在于提供一个缓冲期,以便于夫妇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深思熟虑与有效沟通。
在此期间,如能达成和解或寻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或许便能避免无谓的离婚。
倘若双方已下定决心离婚,那么冷静期也无法阻止离婚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夫妻在异地可以到当地离婚吗
在中国境内,外籍人士若欲办理,仅可选择进行,而不得。
这是依据我们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的具体条款——内地居民如有意愿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均须依法前往各自当事人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同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对于当事人中有一方离开其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且另一方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应由原告居住地人民行使管辖权;如果涉案夫妻双方都不在同一所在地生活,其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则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若被告无经常居住地,则应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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