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公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的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14)普法百科3

一、公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的

在进行完程序并发生离婚事件后,对于房产实行物权分割时,其程序及方式如下所述:首先,无论房地产证书上仅显示一方姓名抑或记载双方姓名,都必须视之为共同所有财产。

若房产涉及到,则需先行扣除贷款部分;其次,若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且成功获得房产证,那么此房产即属于。

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无权对此提出分割请求;最后,若房产系一方在婚前购置所得,然而婚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

关于共同偿还贷款部分,无论是由一方以个人薪资偿还贷款,亦或是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首付离婚怎么判

关于婚前一方可否独自承担首付款以及贷款买下房产后,离婚时分隔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如果是在前某一方就已经通过方式独立购置了房产,但婚后所有还贷资金却是通过双方共同财产来支付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其次,如果是在结婚前某一方就已经通过按揭贷款方式独立购置了房产,但婚后所有还贷资金都是由该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支付的情况,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该方单独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在此基础上,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若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以上就是关于公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的的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391699.html

公证的房产离婚怎么判的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