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证写的界线不渚楚怎么办
一、房屋土地使用证写的界线不渚楚怎么办
若您发现房屋土地使用证上所记载的界线模糊不清,应及时寻求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协助,请求重生地籍勘查校验。
您可前往所在乡(镇)级土地管理所提交勘察申请,等待相关部门对土地界线实际状况进行核验无误之后,即可领取新的土地权利证书。
界址点是宗地权属界线的转折点,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拐点,它作为一种重要的标志性地理标识,在进行宗地权属调查过程中,应由宗地相邻双方的指界人在现场共同确认。
在确认的界址点上,需要设立界标,进行相应的编号,同时还需精确测定其具体位置,以便在未来界标遭受破坏时,能够借助测量手段在实地准确地恢复权属界址。
界址则是指宗地四周的权属界线,即由界址点连接形成的折线或曲线。
在进行标属调查时,对于沿明显界标物(例如围墙、篱笆等)的界址线,应明确标注其具体位置,例如界标物的中心、外侧或内侧。
至于土地证上的“四至”,则是指建筑物地基或耕地四周与其他地基或耕地之间的分界之处。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核并公告之后,必须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以及变相扩区现象发生,进而实现对开发区用地规模的合理有效控制。
《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二、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补偿内容如下:
(1)国家收地应补偿土地所有人在地投入与收益损失;
(2)对丧失土地导致生计困难者,给予相应补助;
(3)征缴地上各类建筑物及构筑物均需赔偿;
(4)对于农作物损失,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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