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且人死亡,找谁赔偿
一、对方全责,且人死亡,找谁赔偿
若交警裁决责任归属于对方,则我方可免承担额外赔付义务,仅需动用交强险支付相应款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凡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有义务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进行理赔。
该保险责任限额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标准。
具体而言,责任限额主要划分为四个部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主要涵盖与财产损失赔偿两大部分。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所需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对于致残情况,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与;如造成死亡,则须赔偿与死亡。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全责赔偿不一样吗
车祸了,对方全责就得赔钱。
保险先出,不够的话肇事方自己掏腰包。
咱们能请求的大多就是两方面,一个是物质上的损失,一个是的费用。
首先说说物质损失吧,比如修车费。
要是对方刚买不久的车,或者车损伤很厉害的话,有可能要赔偿车价下降的那部分。
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你还得付他停车期间营运收益的损失。
然后呢,如果有人受伤,除了医疗费、住宿费外,还有住院伙食补贴、、护工费等等。
如果病情太重导致残疾,那就是在这些基础上再加赔偿金之类的。
要是死了个人,就是在这上面加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
而且,还要帮着处理后事的家人支付误工费和交通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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