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撇清关系怎么判
一、假离婚撇清关系怎么判
对于那些在假意离婚后并未与任何第三者缔结新婚的当事人,其先前的婚姻是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的。
现行的《民法典》以及《婚姻登记条例》为了尽可能地保障公民婚姻自由权,以及对当事人人身自由和利的尊重,在行政程序层面已经废除了针对虚假离婚行为的惩罚措施,同时婚姻登记机构也不再拥有对虚假离婚登记进行撤销的权力。
通过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的虚假离婚,将无法得到婚姻关系方面的法律救济,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都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如果虚假离婚的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已经与第三者缔结了新的婚姻,那么我们应该承认他们的有效性。
在此情况下,虚假离婚当事人要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将会自动消失,而原来虚假离婚所确定的法律效力则会继续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
二、假离婚生男生女怎么判
在通过“假离婚”方式获取第二个孩子的时,当事人需要向政府支付用后方能获得为新生儿申请户籍的资格。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机构完成合法登记手续之后才能进行行为,对于那些违反生育政策、未经批准擅自生育子女的公民,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会抚养费用。
婚姻关系的有效性仅以婚姻登记机关的正式登记为准,无论是成立还是解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如果男女双方出于非法目的而进行离婚,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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