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离婚了房产怎么判
一、要是离婚了房产怎么判
1、婚前自行出资或由父母全额购置房产且登记于自身名下。
此种情况属于,若父母有资助,则视作对其子女的赠予。
离婚时,应判定该房产归属于购买者个人所有。
2、婚前购置房产并登记于自身名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款。
尽管房产仍属购买者个人财产,但另一方有权获得婚后共同还款部分的本金及其所对应的房产增值的一半。
3、婚前全款或购房,婚后将产权变更登记至双方名下。
在此情形下,房产虽属购买者个人财产,但婚后加上配偶姓名即视为赠予对方一半权益,使之成为,原则上平分,但法院亦会根据出资情况,从公平角度判决购买者多得一些财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此种情况通常被视为按份共有,离婚时依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5、婚后以共同财产购置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
此类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此种情况应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同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父母婚后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如无特殊约定,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拿着离婚怎么判
在涉及到离婚过程中财产分配的案件审理中,法院往往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所确立的各项法规原则做出最终裁决。
法院有责任对涉及到分配的证明文件进行细致审查,以确定证书上所述财产是否能被认同为夫妻间合法共有的财物。
若经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物,则处于离婚状态之下的夫妻双方必须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予以公正公平的分割;但若证据显示某项房产仅仅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资产,例如若该项房产系由一方于婚前自主购买并依法办理了产权人登记手续的房屋,那么在离婚事务处理过程中,此类房产通常将不在分割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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