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首付离婚怎么分配
一、父母给的首付怎么分配
当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时提供首付款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房产分配问题上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首先,若该房屋系婚前购买且所有权人登记为己出之子女,法院通常将此房屋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则仅能主张偿还贷款部分以及相关增值部分的权益补偿;其次,若该房屋系婚后购置,按照法律规定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尽管父母在购房过程中提供了资金支持,但这一行为可被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予其中一方,否则在离婚诉讼中,父母出资较多的子女有权在方面获得适当的优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不见面怎么办理离婚
1. 若在离婚之时,当事人双方均不愿亲自出面解决问题,可依法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达到离婚之目的。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寻求相关组织的协助进行调解工作,或者径直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由法院依程序进行调解或审理。
对于那些在诉讼过程中仍不愿意见面的当事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亦有权作出缺席判决。
2. 相较于,则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相应的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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