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请务必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如可能,建议同时携带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1. 户口本要求如下:
(1)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
(2)若为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户口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的首页原件或复印件;
(3)若因特殊情况无户口,需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请注意,若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不符,应及时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2. 件照要求:当事人需提交三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拍摄亦可自选照相馆拍摄。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民政局婚姻信息联网了吗
全国范围内的婚姻登记已实现联网管理。
此举意味着在我国境内的所有婚姻登记处所登记的信息均可互通,降低了风险。
尽管实现全国联网,如遇结婚证或遗失情况,申请人无需返回原籍办理。
婚姻登记信息作为的关键部分,无论是申请还是涉及子女问题都至关重要。
联网之后,流动人口可在附近婚姻登记机构直接查询相应资料,不必再奔波于地的登记机关。
由于尚未实现公安机关和民政局的全面信息共享,故公安机关在查询相关信息时仍需借助民政局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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