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选择不签约吗
一、到期单位可以选择不签约吗
合同期满后,雇主有权决定是否与其员工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需向员工支付适当的经济。
依据我国《》的明文规定,除非是雇主能够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件并延长再续期,而员工自己却坚持拒绝,否则雇主应该承担向员工支付相应经济赔偿金的责任。
经济赔偿金的数额将依照员工在本工作的时间长短,每满一年即向其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相关,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订立和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间并不受到限制。
当入职日期与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出现重叠或冲突时,有效的判定标准应为实际生效的入职日期。
换言之,一旦用人主体与劳动者在达成雇佣协议之前签署了劳动合同时,自实际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两者之间的劳动雇佣关系即成立。
法律同样严格规定,在雇主正式招纳员工并用以实际工作之后,双方必须在最短一个月以内完成劳动合同的文书签署事宜,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雇主未能于一个月之内与新进员工完成合同的签订,那么便需要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赔偿金,而对于已超过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则视为已经签署,从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未来的每一天,雇主要向这位员工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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