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底薪在劳动合同中怎么体现
一、有责底薪在劳动合同中怎么体现
在劳动合同之中,薪资待遇的条款应当按当事人之间通常达成共识的数目进行具体书写,不可擅作变更。
此外,关于期间的薪酬问题,法律亦有着明确的规范要求。
即在此期间内的薪酬水平不得低于当事双方事先约定的总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亦不应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
对于绩效考核、出勤记录以及岗位对应的薪资分配问题,也应在劳动合同中以清晰明确的方式作出说明或用合理的公式加以量化计算。
若无集体合同存在,或是集体合同并未对有关劳动报酬事项做出规定,则应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施发放支付。
《》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合法吗
若是公司未能亲自向每位员工提供其雇佣合约副本,这显然是违法行为无疑。
当一个用人单位拒绝向被雇用者提供他们的劳动合同时,可能会带来以下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后果:
1.司法上的行政法规制约:假设用人单位未能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予被雇用者,这种行为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以纠正其违法行为状态。
需要明白,这种纠正目的主要是为了消除违法现象,然而,尽管如此,它仍然属于一种行政命令,而不是实质性的措施。
考虑到用人单位未能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予被雇用者的行为,并不算是特别严重的违法,所以,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具有民事性质的法律责任:假如由于用人单位未能向劳动者提供其劳动合同文本,导致了对劳动者权益的损害,那么用人单位应为这个受损害的劳动者负担起符合民事性质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三个步骤来寻求自我保护:
a).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有关事实的确切证据。
例如,缴费单据、单位购买事故保险的相关凭证、工资发放的转账明细记录、工资条等物件;工作证件、出入证、押金支付凭证、收款、岗位调动通知书、新职员入职表格、职工明细、培训签到表等各种典型证据。
b).尝试与所在公司的相关主管人员沟通,明确强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无权拒绝对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如若其坚决不予配合,务必询问具体缘由,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c).倘若公司涉及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的问题,劳动者首先要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便支持自身观点;同时期望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强制令相关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