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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协议达成后债务人未交付抵债物债权人应如何请求履行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3-13)普法百科6

以物抵债协议达成后债务人未交付抵债物债权人应如何请求履行

可以起诉履行。

物抵债协议可否作为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情形。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七种: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以物抵债协议,不符合前六项规定的情形,可否作为第七项中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呢?笔者认为可以。

首先,以物抵债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一致,就应当认定有效,协议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协议全面履行。

其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协议,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这主要要看履行义务是否能够实现合同目的。以物抵债协议的目的就是债权人接受抵债物后,可以达到与以金钱支付履行债务同样的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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