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怎么处理
一、未通知债务人怎么处理
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法律规定
根据《》第五百四十六条 【通知】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时从权利一并变动】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三、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进行处理双方都牵扯事件的时候一定要通知另外一方,进行协商和告知之后才能进行,如果都是自己的独断专行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不好的后果,以上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改变自己的处事方式,不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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