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
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
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被判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那么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以债务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只有经债权人请求,法院同意的,才能用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
债权人提出请求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取得债权是在判决生效前;
2、被没收财产的债务人所负的是合法债务。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没收财产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更多问题,合飞律师网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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