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后公司的债务应如何偿还
清算后公司的债务应如何偿还
组,是指依法执行清算事务的机关。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包括:(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公告;(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活动。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应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然后将剩余财产在法人出资人之间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立即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后,指定成立新的清算组。本案中,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应依照破产程序进行。
依照破产程序,清算组首先应从归公司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中除去担保物(已被设定了抵押或的财产),将剩余的财产作为破产财产。如果担保物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则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对于担保物,应当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清偿担保债权。因此本案中清算组将公司房产拍卖,用以清偿银行的。
破产财产首先应用于拔付破产费用;它包括对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过程中的用,以及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过程中支付的其他费用;法院认定本案为1.5万元。然后,剩余的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4万元;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6万元;
(3)破产债权。在本案中,就是银行所剩余的5万元债权,以及60万元其他债权。
破产财产清偿完一个顺序后还有剩余的,清偿下一个顺序;不足以清偿一个顺序,而该顺序又有多个受清偿权利人的,则在不同权利人之间按比例清偿。
公司清算后债权债务怎么清算
(一)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
实践中有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判令股东直接承担,理由是已被吊销,无法参加诉讼,但是此时公司尚未进行,企业的法人资格还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
(二)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未进行注销的公司
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如上文所述,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
(三)债权人在工商部门不组织清算时可否直接起诉工商部门
债权人认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清算,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不及时履行行政职责,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公司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商部门不作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在清算的时候要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按照相应的清算要求等等来完成,确保能够计算好每一笔公司的债务,不会遗漏。清算后公司的债务偿还的时候彼此产生了争议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它,可以找合飞律师网律师问问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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