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一方虚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虚造债务怎么办
可以不承认债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不是从离婚之日起计算。
离婚时如何处理一方对外举债
1、离婚双方均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
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就双方共同债务所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仅是为解决离婚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对不具有约束力,但离婚双方应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同时,夫妻的共同债务虽作了分担,但并不改变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性质,双方仍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一方在清偿全部债务后,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2、离婚一方不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
该类债务的处理除非离婚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协议,否则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作处理,而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依照规定再作出处理。这样处理符合情理和立法精神,同时也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离婚诉讼前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一方当事人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所负债务全部未履行或者部分未履行的判决书、调解书提供作负债证据,请求法院按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由于司法解释对此类债务如何处理并无明确规定,处理难度较大。
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缘分来之不易,就算不能好聚好散,也没必要陷对方于不义,虚造债务,不仅要负法律责任,就连最后一点夫妻情分也消失殆尽,真正成了形同陌路的两个人。如果您有自己不能处理的法律问题,合飞律师网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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