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新规定,你了解多少?
最近听说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新规定,这可关系到每对夫妻的切身利益啊!这些新规定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别担心,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夫妻共同财产新规定,让你在面对这些新规定时能够从容应对。
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新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了一些变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都将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时,这些财产将不会被分割。
新规定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了明确,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欠下了巨额债务,另一方并不一定需要共同承担。
我们还需要了解的是,新规定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财产新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的权益保护和财产分割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面对这些新规定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便在离婚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也需要注意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合理规划夫妻财产,避免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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