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一方的债务怎么办
一、离婚前夫妻一方的债务怎么办
夫妻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婚前个人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清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 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 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个人负担的债务,但如果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或者将一方的个人债务约定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5、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个人实施行为所负的债务。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已经清楚,夫妻离婚前的个人债务是应该由个人偿还的。但是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是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只要是共同债务,就需要夫妻共同偿还。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合飞律师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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