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有贷款合同怎么办
一、借款人没有贷款合同怎么办
1、合同签订过程通常是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留存一份。如果一方当事人贷款合同原件丢失的,可以向另一方借用复印,并可以拍照留存。
2、只要贷款放款了就不能停止还款,合同丢失不影响还款。
3、法律依据:《》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七条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依《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的重要依据。因而,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
借款人的贷款合同弄丢或损毁的情况下,可以主动联系贷款人要求复印合同,尽量保留一份贷款合同,不影响自己的权利以及义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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