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可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啊!别急,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
- 网上查询: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 电话查询: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查询。
- 柜台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 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查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小编总结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住房公积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查询住房公积金时,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查询方式,大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避免泄露。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