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到底包括哪些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各项财产归属,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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