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安置房能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
无论是国有的地上,任何房屋都享有关于土地使用证的权力,但,在这里分一下土地获取的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出让’或者‘划拨’这两种。
假如说在安置之前你自己拥有的房产属于那种私人所有的房子,那么当这个安置完成后为你解决的土地问题,就应当算作是‘出让’性质了。
仔细看明白了,安置房本身就是享有土地使用证的。
也就是说,安置房和普通的那种房地产,其实也都能拿到土地证,只要按照固定的步骤去申请就行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安置房要付全款
让我来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安置房是可以用来的。
安置房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道路建设之类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了地方居民着想,为他们建造的房子。
这种房子比较常用的情况就是因为当地要搞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等原因引起的,然后补偿给那些受影响的居民或租户来居住使用。
不过注意,安置房的买卖就得等拿到这个房子的之后了才能进行,到那会儿,怎么买卖这房子跟平时买其他房子都没两样。
三、安置房属于一套房
这个问题得看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其实拆了修的房子也得分两种来看,有些房子是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而另一些就没有。
比如说在农村修自己的房子,后来被拆了以后分配到的房子通常都是不能办房产证的那种。
但是如果你拿到的房是有房产证的,那就算是你的第一套房子,然后你再去买别的房子,那就算是第子。
所以说,只要你的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那就算是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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