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分产到户土地证书怎么办
一、贵州省农村分产到户土地证书怎么办
在贵州省办理农村分产到户土地证书,一般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申请:由农户向所在村集体提出土地分户申请,说明分户原因及土地分配需求等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本等。
2. 审核:村集体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
3. 公示:将审核通过的分户申请及土地分配方案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接受村民监督。
4. 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将相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5. 发证:经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为农户颁发土地证书。
二、农村土地被征用的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被征用通常有以下流程:
1. 拟定征用方案: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拟定土地征用方案,包括征用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
2. 公告与告知:将征用方案向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公告,同时告知其享有申请听证等权利,保障其知情权。
3. 组织听证:若有农民申请听证,政府应组织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审批:将拟定的征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5. 补偿安置:根据批准的方案,及时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进行补偿安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6. 交付土地:完成补偿安置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移至国家,土地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
三、无偿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 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土地是重要的资源,若长期闲置不用,会造成资源浪费,这种情况下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满二年未动工开发表明开发主体缺乏开发意愿或能力,可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 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这体现了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若使用者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损害土地资源和公共利益,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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