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一、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1、法院对债务纠纷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等措施来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二、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的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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