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了需另一方承担吗
一、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了需另一方承担吗
在特殊情况下,离婚之际,原本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
若共有财产未能达到足额偿还债务的要求,或者财产已经分割至各自主人手里,那么剩下的债务可由双方协议进行清理偿还。
但若是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由对方所背负的债务,便可视作个人负债,无需为之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欠债离婚后还需要共同承担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言,在离婚处理阶段,先前作为夫妻共同生活负担产生的债务,应该被认定为属于共同偿还范畴之内。
倘若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履行这部分债务,或者这些财产最终被判归属给各个当事人,那么他们就有义务协商究竟如何进行债务清偿事宜;但是对于离婚后才产生的负债,其性质会被界定为个人债务,因此不需要其中任何一方负责偿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