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认定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怎么认定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若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其中一方于事后来进行书面或口头的承认和赞同,此种情况下可以判定该债务是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愿所负担的资金;再者,如果某一笔债务系以个人名义出现,但其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也可视作是夫妻共有的债务。
在此范围之外的,例如一方在婚姻缔结前就已经承担了的债务以及他们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引发的债务,则应该被视为个人单独承担的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债务对方死亡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不幸离世,那么由此所引发的共同债务将由尚存的另一方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这是因为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须履行连带还款义务,并且应以彼此拥有的共同财产为偿债之源。
同时,有必要强调的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是指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这类债务的形成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求,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等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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