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离婚时虚构婚内债务怎么办
一、一方离婚时虚构婚内债务怎么办
在面临离婚之际,若其中一方蓄意伪造夫妻共有债务,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妥善解决:首先,当事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请求。
此种措施通常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或采用其他法律允许的手法来阻止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其次,若发现存在伪造夫妻共有债务的情况,另一方可立即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第三,对于故意伪造夫妻共有债务的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分割共同财产时,其所能获得的份额可能会相应减少甚至被剥夺;最后,离婚手续完成之后,若另一方发现前任存在伪造夫妻共有债务的行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已经分割过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样分担
考虑到保护夫妻婚姻生活稳固及共同财产的安全,以杜绝一方恶意举债行为,我们在此主张: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之争时,不应采取举制度,而应当明确判定为人为个人债务,其他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这是因为,如果要求非来证明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资金究竟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无疑是极为困难且难以承受的法律后果,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如此一来,反而可能会纵容另一方恶意举债。
为了维护夫妻婚姻生活的稳定以及共同财产的安全,我们原则上支持后一种观点。
对于涉及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情况,我们原则上应将其视为共同债务。
若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则应由该异议方负责提供证据。
至于夫妻中某一方单独借款的情况,原则上应由借款人负责举证。
当其中一方承认存在债务,但声称已全部偿还完毕时,并不产生举证责任转移或倒置的问题,仍然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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