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发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一、夫妻离婚后发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离婚时,夫妻应分担共同债务,双方也可协商让其中一方独自承担,但需得到债权人允许。
单独债务则由其个人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这种负债主要源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对共有的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行为引发。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离婚的共同负债怎么解决
离婚时共同债务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
1.共同偿还:先用共有财产还债。
2.协商还款:若无法全额还清或已分好财产归属,双方需商量还款方案。
3.法院判决:协商无果,由法院依据《民法典》裁决。
要知道,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均负有。
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欠债,除非用于家庭开支、共同经营或双方同意,否则不算共同债务。
可约定债务承担,但这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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