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发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夫妻离婚后发生的债务承担需分情况而定。
(一)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由欠债方自行承担。例如,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且该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这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只能向欠债的一方主张债权。
(二)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双方仍然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费用等;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根据或者判决中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或判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二、夫妻离婚后低保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低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家庭情况变化申报
1.离婚意味着家庭结构和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如果原来是以家庭为单位享受低保,离婚后双方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申报家庭情况的变更。
2.民政部门会根据新的家庭状况重新进行审核。例如,若一方原本无收入依靠另一方生活,离婚后独自生活且收入极低或无收入,可能仍然符合低保条件;但如果离婚后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的收入标准等条件,可能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二)各自财产与收入核查
1.民政部门会重新核查双方的财产和收入情况。包括工资收入、房产、车辆、存款等各类财产情况。
2.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分得较多财产或者有稳定收入来源,可能影响其低保资格;而对于生活确实困难,如无住房、无稳定工作收入的一方,只要符合低保的相关政策规定,可继续申请或者以新的家庭情况重新。
(三)特殊情况
如果离婚后有未成年子女且子女随一方生活,在审核低保资格时,会考虑子女的成本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以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政策。
三、夫妻离婚后的债务会影响到子女吗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到子女。
从法律责任角度看,夫妻债务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经营等产生的债务关系,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责任。子女并非债务主体,没有偿还父母债务的法定义务。
然而,在一些间接情况下可能会对子女有影响。如果夫妻因债务问题导致经济状况恶化,例如房产被查封拍卖影响居住条件,子女的生活质量可能会受到波及。再如,一方因债务被列为,可能会在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面受到限制,但这不是因为子女承担债务,而是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相关规定对失信人员的限制措施。总之,正常情况下子女无需承担父母离婚后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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