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要承担吗
一、夫妻婚前的债务,后要承担吗
在之前,如果一方欠下了债务并且这笔钱是用在婚后的家庭生活上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把它当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另一半也要和他/她一起来还这个债。
不过呢,如果这个人在结婚前欠下的债务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或者是做生意用的,那就是他/她自己的私人债务,跟另一半没有关系,所以另一半也就不用去还这个债啦。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俩在结婚后,如果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欠下的债务是为了家庭的日常开销而产生的,那么这个债务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哦。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就乙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否一方承担
你们俩离婚的时候啊,那些欠下的债务到底谁来还,其实是可以商量解决的。
不过你要是为了躲避债务,把离婚当作借口那就不行哦!离婚的时候呢,夫妻俩需要承担的共同债务要一起付嘛。
比如说,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签字,或者有一个是后面才同意的这种情况,那他们之间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还有就是夫妻其中一个人在婚姻期间用自己的名义给家里生活支出的钱,这也算作共同债务哦。
所以说,一个人愿意的话,他可以独自承担这些债务。
当两个人决定离婚的时候,他们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这个事情是可以商量着来的。
所以他们可以在里面约定好,离婚以后所有的债务都由一个人来负担。
可是这个约定只能对内,对外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夫妻俩在婚姻期间赚到的钱和婚前的财产,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全部归自己所有,还是大家一起拥有,或者是一部分归自己,一部分大家一起拥有。
这个决定得用书面的形式写下来。
而且他们对于婚姻期间赚到的钱和的约定,对他们两个人都有约束力。
如果夫妻俩在婚姻期间约定赚到的钱全部归自己所有,那么当其中一个人在外面欠了债,而第三个人又知道这个约定的话,那么这个债务就要用这个人自己的财产来还。
离婚的时候,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这个事情是可以商量着来的。
如果他们商量不好,那就得看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孩子和女方的利益,然后做出判断。
当夫妻中的一个人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有权利享受的权益等等,这些都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
离婚的时候,原来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务,这些债务是应该由夫妻俩一起来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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